近期电诈手法不断迭代升级
“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模式增多
诈骗分子
以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
邮寄大额现金或者大量黄金
通过网约车、邮寄、跑腿、“工具人”等方式送达
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取走
最终成功转移赃款
近期
苏仙公安一周内成功拦截173克涉诈黄金!
一
93克涉诈黄金!成功拦截!
7月15日,苏仙分局反诈中心接市局反诈中心预警:郴州市苏仙区有一条寄涉诈黄金的快递线索。
苏仙分局反诈中心接预警后,民警火速对快递单号进行研判分析,迅速核实受害人的身份,经过多方沟通和追踪,成功将受害人接于电侦大队进行反诈劝阻。
受害人在电侦大队大队长陈卫、民警杜佼的劝导下才及时醒悟,后在民警的帮助下联系顺丰和京东公司将其分四单购买的93克黄金一一追回。经查,该受害人是在网上被人诱导进行炒股投资。
经询问,该受害人此前已被骗寄走120克黄金,送走10万现金!直到民警结合相关黄金、现金诈骗真实案例进行普法讲解,受害人才如梦初醒、追悔莫及!
二
20克涉诈黄金!成功拦截!
7月15日23时,苏仙分局反诈中心接市局反诈中心紧急推送线索,显示有涉案黄金正通过快递渠道流转,需立即拦截。
7月16日8时许,苏仙分局电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兵分两路前往目标快递点。其中一路由电侦大队副大队长郭建飞、民警邓志超抵达锁石路某饭店附近的顺丰快递点后,立即与快递站点工作人员沟通,依法对涉事快递进行开箱检查,当场查获涉诈黄金15克。
随后,民警通过快递系统调取了收件人相关信息,另一路民警胡军、辅警何佳兴同步赶往爱莲湖京东快递点,采取同样流程对涉事快递开展核查,成功在快递中查获涉诈黄金5克,并获取了该快递收件人信息。
经研判,民警发现收件人计划通过骑手到快递柜取件,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涉诈黄金取走的目的。为确保人赃并获,民警在快递柜周边进行蹲守。不久后,一名骑手按约前来快递柜取件,民警当即上前将其控制,并依法扣押了涉案黄金。随后,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民警迅速展开布控,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三
5克涉诈黄金!成功拦截!
7月16日16时,苏仙分局反诈中心接到市局反诈中心紧急推送线索,称有涉案黄金将通过快递形式在辖区某酒店门口流转,需立即处置。
接预警线索后,电侦大队大队长陈卫、辅警袁志成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与相关快递企业取得联系,通过快递企业系统查询锁定涉事快件的具体配送信息及预计送达位置。
随后,民警赶往该地点布控守候。不久后,快递员按配送信息抵达某酒店门口。民警当即表明身份,向快递员出示相关证件及法律文书,依法对涉事快件进行检查。经开箱查验,当场在快件内查获涉诈黄金5克,民警随即对该涉案黄金依法予以扣押。
目前,案件正根据线索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四
55克涉诈黄金!成功拦截!
近日,郴州市公安苏仙分局反诈中心接到市局反诈中心下发的线索,苏仙区某山庄附近有疑似为诈骗洗钱的黄金豆包裹。
苏仙分局电侦大队副大队长李良湖和民警谷卫兵,立即赶赴该山庄附近一蜂巢快递柜进行蹲守,将赶来取快递的文某成功抓获,现场收缴包含黄金豆快递55克,价值4万5千元。
经询问,从7月8日开始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到12日被抓,短短5天里,文某竟帮运了十多次快递,最多一天运3个包裹!而所谓的“好处费”,实则是“画饼克扣”——“叔叔”以“快递少”为由,包下文某的吃住,变相把他“拴在作案链条上”。
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
常见的“买寄黄金”套路
01
刷单诈骗+邮寄黄金“提现”
诈骗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广告信息,待受害人询问后,发送兼职需要做的任务,如下载App、完成收藏视频或评论等任务。诈骗分子先小额返利,最后以受害人平台积分不够为由,引诱受害人购买黄金邮寄到指定地点才能完成提现。
02
投资理财诈骗+邮寄黄金“充值”
诈骗分子冒充投资专家,鼓吹“稳赚不赔”“高额回报”,诱导受害人以购买黄金的方式进行充值,称收到黄金后会翻倍充值到受害人的账户。待受害人将黄金邮寄到指定地址后,骗子会立即将受害人“拉黑”,从此消失不见。
03
冒充公检法诈骗+邮寄黄金“撤案”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想要办理“撤案”手续,需购买黄金邮寄到指定地点进行“资金审查”,待审查通过后会将黄金全部返还。
04
高价回收黄金+邮寄、购买黄金“诱骗”
诈骗分子以高价回收黄金为幌子,提出极具诱惑的价格,诱导受害人线下购买黄金。随后,要求受害人使用网约车、跑腿、快递邮寄等方式将黄金送往指定的地点,待金条收到后,诈骗分子便立即销声匿迹。有的受害人将黄金邮寄出去后,诈骗分子还会将其它诈骗资金转入受害人账户内,让受害人继续购买黄金邮寄,这时受害人反而变成了诈骗分子洗钱的帮凶,沦为电诈工具人!
05
杀猪盘式诈骗+邮寄黄金“赚钱”
诈骗分子冒充“军人”或“成功人士”,以特定职业身份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待感情升温后,教受害人利用地域黄金差价赚钱,先线下购买黄金,再寄到指定地方或上门取货,并称等赚了钱会返还钱。
小苏警示
1、提高警惕:对任何承诺“超高收益、零风险”的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投资理财请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正规机构,切勿轻信“一夜暴富”的谎言。
2、核实资质:投资前,务必通过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或官方APP查询相关机构、平台、产品的合法资质与备案信息。对无法核实或资质存疑的,坚决远离。
3、保护信息:切勿向不明身份的“投资顾问”或来路不明的平台透露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密码及短信验证码等核心敏感信息,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
4、及时止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 或96110求助。
以案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六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违者将被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
苏仙公安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凡是上门拿现金的就是诈骗!
凡是快递或网约车运送现金的就是诈骗!
凡是让你购买黄金或将现金当面交付给指定人员的
都是诈骗!!!
都是诈骗!!!
都是诈骗!!!
若不幸上当受骗
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咨询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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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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