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工作,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白露塘农贸市场花鸟鱼销售场所等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围绕“订单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宣讲《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查处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的合同违法行为,以“订单农业”为名非法经营农资、虚假广告和虚假商业宣传等违法行为,以增加整治的社会知晓度,全面提高消费者风险辨识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检查组针对餐饮等经营主体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盾行动”工作,严查市场开办者、餐饮行业落实野生动植物交易管控责任,查处出售、购买、利用、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以及餐单等出现“野生”“野味”字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主体进货记录不完善、活禽宰杀未设置隔离区域等不规范行为,现场督促其进行整改。暂未发现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下一步,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部门联合,与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部门探索衔接机制,强化联合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整治工作,形成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苏仙作出新贡献。
来源: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首招辉
编辑:欧阳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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