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鬼探头”式横穿道路
很多开车的司机肯定不陌生
多少次突如其来的遭遇
惊得老司机们都要得疑心病了
因为“鬼探头”很难提前预测
所以因“鬼探头”引发的交通事故
还真不少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13日13时许,雷某某搭乘唐某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沿嘉禾县盘江乡井塘村往嘉宁路方向行驶,在井塘村路段左转弯驶入嘉宁路时,因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沿嘉禾县嘉宁路往宁远县方向行驶的蒋某驾驶的湘M*****小型客车相撞,造成雷某某、唐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责任及结果
当事人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 (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唐某某负主要责任,蒋某负次要责任。
很多电动车、自行车乃至行人
仗着体积小,活动方便
在马路上随意穿插
殊不知这种行为非常危险
行驶中的车辆驾驶人视线存在多点盲区
难以发现穿插的非机动车
最终的结果就是
导致事故的发生
所谓“鬼探头”是指在行驶中因左右两侧视线被建筑物、绿化带、其他车辆(包含停放的和正在行驶的)等障碍物遮挡产生了盲区,而从盲区中突然有行人或其他车辆突然横穿的现象,尤以行人和非机动车更为常见,在交叉路口、公交车站、道路两侧停车较多的居民区等路段较易多发。
郴州公安交警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
请时刻记着“超车看车头,会车看车尾”
开车要集中精力驾驶
“宁慢三分,不抢一秒”
始终把安全驾驶放在第一位
而对非机动车、行人来说
更是要多注意观察路况
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来源:郴州交警
编辑:侯淞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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