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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司法局坚持“五化”模式加快推进诉源治理
2023-02-13 17:34:29 字号:

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题中之义。近年来,苏仙区司法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深入领会诉源治理内涵特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五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排查常态化。围绕平安苏仙建设目标,辖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关口前移、排查在先、预防为主的工作要求。坚持排查走访常态化,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区级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各类重点人员、特殊人群和重点家庭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现隐患,建立台账,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治理协同化。聚焦构建“多调共治”及调访衔接、调行衔接、调法衔接“多向联动”的“大调解”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凝聚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合力,实现矛盾纠纷在防范排查、会商研判、调处衔接、联合化解、应急处置等环节无缝衔接。

普法精准化。推行“调解+普法”模式,将普法工作贯穿于纠纷调处化解全过程,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以调解案件本身为基础,向矛盾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达到以案说法、以法促调、以调促宣。既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又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通过学法、守法、尊法,从源头上降低矛盾纠纷发生,促进了普法和纠纷化解工作齐头并进。

调处多元化。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台账,精准施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简单的纠纷实行就地调处,对于复杂疑难的纠纷,第一时间向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报送,由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组织精干人员力量进行调处。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律师调解员对复杂疑难、跨区域的纠纷实行全程参与调解或指导,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激化前、消解在萌芽状态。

考核科学化。聚焦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人民调解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等制度,明确调解期限、回避情形、调解终止处理流程等,确保调解工作合法、有序。制定《苏仙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依照工作质量、回应时间、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解聘或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制定《苏仙区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将调处的矛盾纠纷按简易、一般、疑难、重大四类进行分类,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使人民调解员的报酬所得与其工作量、工作难度挂钩,充分激发调解员工作热情。(通讯员:罗雄飞 程艺辉)

来源:苏仙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雄飞 程艺辉

编辑: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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