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行驶在路上
难免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
超车在所难免
但超车可不是转一下方向盘
踩一下油门那么简单
错误的超车动作很容易酿成“悲剧”
近日,嘉禾公安交警接到报警称,石羔乡道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
事发当时,石羔砠里村路段,王某一直驱车紧跟在一辆摩托车后面。此时,王某见摩托车行驶速度不快,便想找机会超越该车,于是便向左侧借对向车道超车。不料,对向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由于道路狭窄,两车躲闪不及径直撞上……
现场,摩托车驾驶人杨某被撞倒在地上,碎片撒落一地,王某见杨某受伤后流血,着实吓了一跳。幸好杨某佩戴了安全头盔,被送至医院后检查,并无生命危险。
此次事故系王某违反安全驾驶规定,在与对面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超车,负事故全责。
交 警 提 示
哪些情形不能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正确超车方式
1.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的路段;
2.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灯光示意)通知前车;
3.与被超车保持一定横向距离,从左侧加速超越,超过一段距离后,打开右转灯,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太多惨痛的经验教训
警醒驾驶人务必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矫正不良的驾驶习惯
安全驾驶,谨慎超车
END
来源:郴州交警
编辑:侯淞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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